GATS中的“环境服务”,指污水处理服务、废物处理服务和卫生及相似服务等。中国承诺表中的环境服务,不包括环境质量检测和污染源的检查。承诺表将其分为:排污服务、固体放心物处理服务、废气清理服务、降低噪音服务、自然和风景保护服务、其他环境保护服务、卫生服务七类。
环境保主导是关系到一国人民生活质量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中国制定了环境保护“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了环境发展的要求和国内环保企业的发展目标,同时还实施了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中国的环保产业发展和世界环保市场的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中国加入WTO以后,国际环保企业进入中国,将带来技术含量高、质量好的设备,对提高我国环保产业的整体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国外的环保企业同市场经济的天然联系使得它们与市场经济相适用的经营机制、市场观念、创新意识、用工和分配制度等先进经验,可以为国内环保企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促进国内环保企业的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以适用全球环保市场发展的大潮流。同时,国外环保企业的进入和发展也会不可避免地对中国的环保产业带来强烈的冲击。中国政府从中国环境保护产业的现状出发,具体承诺如下:
(1)市场准入限制。
跨境服务方面:除环境咨询服务外,不作承诺。
商业存在方面:允许从事环境服务的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中外合营企业,允许外商拥有多数股权。
自然人流动方面:除去水平承诺中的内容外,不作其他承诺。
(2)国民待遇限制。
自然人流动方面:除去水平承诺中的内容外,不作其他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