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谈判小组所称的分销服务业,指产品销售过程的服务交换,主要包括:商业销售,主要指批发业务;零售服务;与销售有关的代理费用及佣金等;特许经营服务;其他销售服务。中国具体承诺减让表的附件2是关于分销服务的内容。分销服务由佣金代理服务、批发服务、零售服务和特许经营服务构成,这些分部门提供的服务可以归纳为商品的转含有以及与之相伴的一系列相关服务,包括存货管理,整批货物的集中、分类和分级,整批货物的拆包和拆零,送货服务,冷藏、存储、仓储和泊车服务,批发商提供的促进派销服务,安装和售后维修服务。附件2对四种分销部门提供的主要服务作了界定。
佣金代理服务是指货物或者商品的代理商、经纪人、拍卖者或者批发商在费用或者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的销售以及提供的相关性附属服务。
批发服务是指将货物或者商品销售给包括直销员在内的零售商和工业、商业、机构、其他的专来用户或者其他的批发商,并提供相关附属服务。
零售服务是指从固定地点(如商店、小货摊等)或者无固定地点,销售个人或者家庭消费用的货物或者商品并提供相关附属服务。
特许经营指出售一种产品的使用、商号或者特定的商业方式体系,以换取使用费。产品和商号的特许经营涉及转让商号以换取使用费,还可能包括该商号产品的独家销售义务。商业方式的特许经营涉及到转让整个商业运作模式以换取使用费,可以包括商号、商务计划和培训材料以及相关附属服务。
一、佣金代理服务和批发服务
因为盐和烟草属于国家专卖物资,此处的佣金代理与批发服务的销售对象,不包括盐和烟草。
(1)市场准入限制。
跨境交付方面:不作承诺。
商业存在方面:中国加入WTO后1年内,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中外合营企业,从事所有进口和国产品的佣金代理业务和批发业务,但以下产品除外:中国加入后3年内,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从事书报杂志、药品、农药和农膜的分销业务;中国加入后5年内,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从事化肥、成品油和原油的分销业务。
中国加入后2年内,允许外资拥有多灵敏股权,取消所有数量和地域限制。中国加入后3年内,除化肥、成品油和原油的分销业务外取消所有限制,上述三种物品分销业务的限制将于中国加入后5年内取消。
自然人流动方面:除水平承诺中的内容外,不作承诺。
(2)国民待遇限制。
自然人流动方面:除水平承诺中的内容外,不作承诺。
(3)其他承诺。
中国加入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分销其在华生产的产品,包括部门或者分部门或者市场准入栏中列出的产品,并提供附件2中定义的相关服务。中国加入时,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为其分销的产品提供附件2中定义的相关附属服务,包括售后服务。
二、零售服务
本项服务销售的对象不包括属于国家专卖物资的烟草。
(1)市场准入限制。
跨境交付方面:外国服务提供者只可以在5个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和6个城市(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设立中外合营零售企业。在北京和上海,中外合营零售企业的数量不超过各4家,在其他地区,中外合营零售企业的数量不允许超过各2家。允许北京的中外合营企业的中的2家在北京设立分店。中国加入WTO时,立即放开重庆、宁波和所有省会城市。
外国服务提供者可以从事除下列产品以外所有产品的零售业务:中国加入后1年内,允许外资企业从事书报刊杂志的零售;加入后3年内,允许外资企业从事药品、农药、农膜和成品油的零售;加入后5年内,允许外资企业从事书报杂志的零售;加入后5年内,允许外资企业从事化肥的零售。
在中国加入后3年内,除以下限制外没有其他限制:①化肥,如上所述,将于加入后5年内取消限制;②超过30家分店的销售例子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版商品的连锁店,如果销售以下产品:汽车(将于中国加入后5年内取消限制)以及以上所列产品和中国加入WTO议定书附件2a所列产品,不允许外资控股。只要连锁店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外国连锁店经营者可以自由选择合作伙伴。
自然人流动方面:除水平承诺中的内容外,不作承诺。
(2)国民待遇限制。
跨境交付方面:除邮购外,不作其他承诺。
自然人流动方面:除水平承诺中的内容外,不作承诺。
(3)其他承诺。
中国加入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分销其在华生产的产品,包括部门或者分部门或者市场准入栏作出例外的产品,并提供附件1中定义的相关服务。中国加入时,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为其分销的产品提供附件2中事实上义的相关联关附属服务,包括售后服务。
三、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是一种较为先进的分销形式。中国目前已经有了本土地特许经营和连锁店,但是无论是企业规模还是服务质量上都还未达到理想的水平。将国外的特许经营企业引入中国,必然对联内的传统经销商业和连锁企业造成巨大的冲击。但从长远来看,开放的竞争有利于培育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同时,有利于引进世界上最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技术,以培育中国有潜力的企业,造就中国自有品牌的巨型连锁企业。特许经营的品牌的保证,还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国家对特许经营领域的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中国作出了比较宽松的规定:
(1)市场准入限制。
商业存在方面:中国加入WTO后3年内,没有限制。
自然人流动方面:除水平承诺中的内容外,不作承诺。
(2)国民待遇限制。
商业存在方面:中国加入WTO后3年内,没有限制。
自然人流动方面:除水平承诺中的内容外,不作承诺。
四、无固定地点的批发和零售
如前所述,无固定地点的批发和零售即直销,是一咱古老而又具有省略的销售方式。对于今天的中国而言,开放直销领域,能够利用直销销售渠道单一的优点有效控制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而且,因为直销不需要经营场所,开业成本较低,还能够解决大批下岗职工的就业出路问题。将直销合法化并纳入规范化的制度管理轨道,也是避免沉渣泛起、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制度保证。
(1)市场准入限制。
商业存在方面:中国加入WTO3年内,没有限制。
自然人流动方面:除水平承诺中的内容外,不作承诺。
(2)国民待遇限制。
商业存在方面:中国加入WTO3年内,没有限制。
自然人流动方面:除水平承诺中的内容外,不作承诺。